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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2023-11

    关于我国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现将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7年12月31日前,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公告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5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公告附件2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本公告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二、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三、2027年12月31日前,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享受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具有相关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含以“租型”方式取得专有出版权进行出版物印刷发行的出版单位)。承担省级及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出版、发行任务的单位,因进行重组改制等原因尚未办理出版、发行许可证变更的单位,经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以下简称财政监管局)商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以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纳税人应当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出版物在财务上实行单独核算,不进行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违规出版物、多次出现违规的出版单位及图书批发零售单位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上述违规出版物、出版单位及图书批发零售单位的具体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应财政监管局和主管税务机关。 五、已按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电子出版物不得再按本公告申请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六、本公告规定的各项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由财政监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的规定办理。 七、本公告的有关定义 (一)本公告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据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所述图书、报纸和期刊,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 (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范围,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所述“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是指以初中及初中以下少年儿童为主要对象的报纸和期刊。 (四)本公告所述“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是指普通中小学学生教科书和中等职业教育教科书。普通中小学学生教科书是指根据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编写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由取得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科书出版、发行资质的单位提供的中小学学生上课使用的正式教科书,具体操作时按国务院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下达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教科书”的范围掌握。中等职业教育教科书是指按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技工学校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具体操作时按国务院和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认定。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不包括各种形式的教学参考书、图册、读本、课外读物、练习册以及其他各类教辅材料。 (五)本公告所述“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是指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报纸和期刊,具体范围见附件4。 (六)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图书包括“租型”出版的图书。 (七)本公告所述“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本公告所述“科普活动”,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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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

    佛山顺德公安捣毁两个非法印刷销售窝点,涉案金额逾28万元! 上个月月底,也就是5月30日,南都记者从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北滘派出所经过十多天的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两个印刷盗版书籍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扣各类盗版书籍1180余册,印刷机器19台和装订机器一批。 据了解,5月初,北滘一群众报警称自家小孩的练习册出现多处错误,与其他同学在实体书店购买的同款练习册对比之后,怀疑自己网购的练习册是盗版,而这些书的发货地正是北滘镇。 接到群众的报案后,北滘派出所迅速安排精干民警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深入侦查,民警最终锁定了一个印刷盗版书籍团伙,并成功掌握了其窝点位置。5月23日晚,北滘派出所与区镇文体部门联合出动,现场抓获1名嫌疑人,查获16台印刷机器,以及各类中小学盗版书籍成品及半成品一堆。 随后,民警继续深挖扩线,排查梳理出多条有价值线索。5月24日上午,民警乘胜追击,成功捣毁另一个印刷盗版书籍窝点,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据该团伙的成员交代,他们在某购物平台开设图书网店,上架多种畅销的中小学课程练习册。接到订单后,便通过网购的图书电子版进行盗版印刷装订并发货的犯罪事实。由于售价比正版图书便宜20%至30%,两个窝点经营的网店从2022年10月开业至今,合计销售各类型盗版图书5000余册,非法获利28万多元。 经佛山市版权局认定,在涉案现场起获的图书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的盗版图书。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来源:南都报) 当华希印刷包装企业小编看完这个新闻认为,对于以上翻版印刷,盗版销售的行为应该给与严厉的打击,从而净化印刷包装行业市场环境。同时,提醒各位消费者,购买书刊时候一定要买正版的,正规书刊印刷厂家印刷出版的图书,切不要贪下便宜去买盗版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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